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非典型肺炎预防与控制综合措施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通讯员:发布时间:2004-09-11浏览次数:5563

各系(部)、处(室):

自学院发文《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落实非典型肺炎综合防治措施的通知》(台职院〔200364号)和召开各种类型的防控“非典”专题会议后,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纷纷响应,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个别部门对“非典”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为了将防控“非典”工作一抓到底,现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内部明电复印给你们,请各系(部)、处(室)尤其是一把手,认清防控“非典”工作的严竣形势,认真贯彻落实明电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一丝不苟做好工作。

学院重申:

1.站在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高度,在“五一”期间和双休日要求外地教师和学生一律不得离校。擅自离校的,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回校。经学院同意回校的,必须先办理医检手续。在园区内师生一律佩戴统一制作的胸牌。每一个师生都有义务协助和服从园区门卫管理,发现有违反管理行为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未经院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待外来人员。

3.大型活动一律停止,特殊情况须经学院领导批准。

4.师生不得在校内或合住的集体宿舍内接待亲戚、朋友,擅自决定留宿或知情不报者,学校对其作出严肃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5.对于实习学生,已在外地实习的未接回校通知前一律停止返校,计划外出的须经学院领导批准。

6.如发现有发热等一般症状需送医院的,由班主任或班主任指定专人护送医院;发现有高热伴有其它症状的由院“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志和班主任一同前往台州中心医院检查;确诊有疑似“非典”病人,立即启动预案。

各系(部)、处(室)接到本通知后,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

 

 

OO三年四月二十八日